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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作者: 时间:2023-06-20 15:11:24 点击:1234

     为满足兰州新区高质量发展需要,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85名,具体岗位详见《兰州新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1.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目前在新区社区工作的自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网格员。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乱纪行为;

3.热爱社区工作,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能操作多种办公软件,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具有社区工作经历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各项工作任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5.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9日—2005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3.目前在新区社区工作的自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网格员等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聘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自2023年6月25日8:30至6月30日17:00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306)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进行登录)进行注册报名。如实、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6月30日17:00自动禁止考生提交或修改报名表。资格初审期间,报名表被退回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30日17:00前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网上报名平台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业务。

(二)资格初审

兰州新区组织部根据选聘条件,通过查阅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25日8:00至7月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科目及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社区管理常识和公文写作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面试

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考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总和确定。

(五)体检

根据资格复审和招录计划,按照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新区组织部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察程序进行。对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选聘的,按报考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次选聘只在本环节递补一次。

(七)公示、选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在兰州新区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选聘的相关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聘。被选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选聘手续前提出放弃资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试用期六个月,在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考核考评和退出等,严格按照省市和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待遇

本次选聘社区工作者为合同制工作人员,由园区组织人事局与选聘的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由新区财政承担。

五、其他事宜

1.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选聘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选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笔试、体检等具体时间将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在兰州新区官网予以公告。期间请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不到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本次选聘涉及到的年龄、社区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

5.此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兰州新区2023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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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931—8255997

监督电话:0931—641238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8:00)

兰州新区组织部
2023年6月19日

来源丨兰州新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