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毕业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中“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以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如各系在毕业生就业落实工作中出现以上情况,请及时向学院招生就业处如实反映。
教育厅监督电话:0931-87821939 0931-8635195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监督电话:0931-5322554 0931-532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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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