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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23-05-15 13:59:08 点击:1187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公安机关推进“一村一警”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和《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镇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其中男性48人、女性2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3.具有镇原县常住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2日至2003年5月12日期间出生);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5.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米;6.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0.8,无红绿色盲;7.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文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和治安处罚的;

  3.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以及曾被公安机关辞退的;

  4.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与邪教组织且顽固不化、坚持错误立场的;

     (5)在考察政审工作结束时其政治背景仍无法查清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委托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镇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西北人才网及其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18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9:00至5月25日18:00,共7天。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点击“镇原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栏—“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线上初审,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18:00。

  3.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5月27日18:00。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闭卷考试、百分制,考试时间120分钟。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3.考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统一公布。

  (四)体能测评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评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体能测评项目及内容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ⅹ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项目有一项不达标或体能测评对象自动放弃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只测一次,4ⅹ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可复测一次。

  3.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4.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及语言表达、仪容仪表、肢体协调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七)综合成绩确定

  1.以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评、面试结果为综合成绩确定依据,其中体能测评、面试只取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2.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在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公布。

  (八)体检

  1.根据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面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可列入后备人员库,经本人申请,可与入围体检的人员一并进行体检,待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有效期为一年。

  3.体检项目除身高、视力外,其他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5.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从该岗位后备人员库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人选。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政审中因出现不合格职位内招录指标产生空缺的,从该岗位后备人员库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一周内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提供证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对初步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镇原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3个月。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县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县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关待遇,不纳入县级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二)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服装、装备、公用经费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等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按照庆阳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庆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庆公发〔2018〕75号)文件规定执行,纳入县财政统一保障发放。基本工资2800元/月,岗位工资22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工龄工资按照每满一年每月50元的标准依次累计,值班补贴30元/天,每月计发值班补贴总数不超过6天,合计工资总额每月约3550元左右。试用期每月发放基本工资2800元,期满转正后按照全额工资发放。配备警用服装及必要装备,第一年服装费4500元/人,以后每年1500元/人。试用期满后,警务辅助人员社会保险(含按照国家规定需财政负担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规定由个人(工资中按比例扣除)和县财政分别缴纳,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报考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事宜,届时将在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及其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三)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各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事宜,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有关实情及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

  七、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34—5914018

  政策咨询电话:0934—591407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6331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原县公安局

                                                      2023年5月12日

发布:镇原县公安局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