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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医院公告

作者: 时间:2023-09-06 09:40:48 点击:1725
酒泉市人民医院位于“城下有泉、其水若酒”的古丝绸之路重镇——酒泉。医院始建于1951年,是酒嘉地区唯一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分设东街医院、胃肠专科医院、慢性病医院三所分院,及新城医院(原玉门油田医院于2018年12月并入,更名为“酒泉市人民医院新城医院”)。医院医疗服务范围辐射甘肃河西地区及周边青海、新疆、内蒙等邻近省区,是甘肃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兰州大学等高校的教学医院。医院是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和首批全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的医院。2018年被国家卫健委确定为全国148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试点医院。

因酒泉市人民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2名。
一、招聘岗位
(一)导诊人员10名,招聘要求如下: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专业不限(医学相关专业优先);
5.年龄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导诊人员要求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耐心细致地做好导诊工作。
(二)医疗器械洗消工勤人员2名,招聘要求如下: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2.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5.有医院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酒泉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报名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基础学历及最高学历);
(3)酒泉市人民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表格自行下载并填写)。
3.应聘人员需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4.联系人:许鸣竺,电话:0937--6982150。
三、聘用待遇
具体面议。
四、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务合同,期限一年。
2.本院不委托任何第三方代为招聘,所有报名及考核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各考核环节均在本院进行。请保持应聘期间电话畅通,关注医院官方消息,谨防假冒!
来源:甘肃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