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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正宁县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3-03-28 13:47:42 点击:972

正宁县人民医院成立于1954年,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急救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着全县以及周边毗邻部分乡镇30多万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服务任务。

医院占地面积57000㎡,建筑面积52000㎡,编制床位500张,开放床位469张。现有职工485人,副高以上职称43人,中级职称56人。现有门诊楼、住院楼、综合楼、感染楼等四个工作区。开设内、外、妇、儿、神经外科·重症医学科、风湿骨病·康复科等40多个临床医技职能科室。配备有CT机、DR、全身彩超、核磁共振、四维彩超、数字胃肠机等大中型医疗设备80余台件。

为满足我院业务拓展、学科建设、业务量增加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临床护理人员。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护理专业人员30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热爱护理职业,医德医风高尚,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及科间调配,思想进步,作风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学历资质: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的相关学历证明;

3.年龄身高:年龄在30岁以下,身高160CM,矫正视力在 1.0以上,品貌端庄,身体健康(无先天性、传染性疾病、对青霉素无过敏)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优先招录:①甘肃医学院、岐伯医学院、河西学院应届毕业生;②本科以上学历;③男性护士;④中共党员;⑤在校期间获得各种荣誉、奖励及其他特殊专长者。符合以上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不得报考的情形:

1. 在校期间有其他不良记录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毕业证上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5.现在正宁县域内各医疗卫生单位目前工作的或被辞退的及离职不到半年的;

6.患有限制护理岗位工作的相关疾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20日下午6:00。

(二)报名地点:正宁县人民医院护理部(门诊楼5楼517)。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线上报名(将所需资料扫描成1个PDF发送至541177784@qq.com)。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须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学校提供的相关学历证明、毕业证明、在校学习各门功课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应届生需提供今年护士资格考试证明(若护士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无论在哪个环节,资格自动取消)、个人征信证明、无犯罪证明、近期红底免冠一英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正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床护士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试内容及方法

1、全日制本科学历者,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到80分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2、大专学历者,按以下程序进行:

(1)开考比例:护士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2方能开考。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规定比例的,是否开考,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知识测试:

考试分理论测试和技能操作两项,每项考试总分为100分。根据理论测试成绩60%、技能操作成绩40%由高到低筛选出适宜人数的人员进入面试。

①理论测试:

理论测试以护理基础理论知识为主。

②技能操作:

技能操作主要测试临床常用护理技能。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

(4)成绩排名:

以理论测试50%、技能操作30%、面试2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

本科面试合格录取人数加专科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共确定30名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按分数由高到低替补。同时,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对青霉素过敏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县人民医院负责对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参加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科室和总护理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与县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聘用期间工资发放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9890759062   19890759080.

联 系 人:冯晓阳

联系电话:0934-5924674     15101859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