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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吐鲁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22-04-19 08:28:46 点击:77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规定,经吐鲁番市委研究,决定2022年吐鲁番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结束当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退役士官及士兵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已取得或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依据是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文化程度。

6.具备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设置汇总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吐鲁番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参加“特岗教师”及“学前双语教育教师”考试被聘用,尚未入编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公益性岗位考试等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以及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满5年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录(聘)用后因故取消录(聘)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聘用人员无故单方面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单位单方面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和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涉及时间时限的含试岗双向考察期,均截止至到报名结束当日。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2022年4月15日12:00 — 4月24日19:00

(二)资格审查、面试及专业测试

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具体资格审查、面试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一对一通知。

(三)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和专业测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时间:体检考察结束后,即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在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宣传推介、发布信息

2022年4月15日通过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发布公告。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二)报名、缴费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先登陆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点击“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的所有程序,并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

2.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由系统自动默认通过。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岗位,诚信报名,一旦确认提交成功,个人信息不再修改。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

3.报考人员上传的本人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红底、蓝底、白底证件照,二寸(35mm×45mm)、200Kb 以下。建议在报名页面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上传审核通过保存的照片。

4.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无效

5.报名费标准。报名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通过网上进行缴费。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吐鲁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区县、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进行监督。

2.资格审查内容和方式。结合岗位条件报名人员情况,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入围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招聘对象所需要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得代审)。

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本人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面试。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吐鲁番市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吐鲁番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证明。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

(4)退役士官及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5)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明细及年度考核等有关材料)。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县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四)面试和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综合类岗位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确定面试方式和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入围复试环节人选(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照实际参加初试人数入围复试)。初试按照招聘单位所属行政区域,分别由各区县人社局、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2)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场设置、方法、程序及要求等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办法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公布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复试由吐鲁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部分需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分为专业测试、面试两部分,具体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知识和学术能力等。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环节人选(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照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入围面试)。各级人社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和有关规定做好指导工作。

(2)面试。按照综合类岗位面试环节中复试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3.总成绩计算。

综合类岗位总成绩以面试环节中的复试成绩确定。

专业测试岗位总成绩=专业测试×50%+面试成绩×50%。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同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按照得分高者确定;需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

5.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需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专业测试和面试期间,对应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考场。专业测试期间需自行准备工作服,未能按照用人单位通知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吐鲁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查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复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吐鲁番市各招聘事业单位组织实施,派出至少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被考察人员应填写《吐鲁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可登陆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站下载),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人社部门审核。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吐鲁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通过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准后,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空缺岗位调剂工作将面向社会统一发布《调剂公告》。

(十)签订合同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须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及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务必按时参加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并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况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和吐鲁番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尚在外地的考生须科学合理安排行程,及时来(返)吐,以免影响考试。逾期未到场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对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和吐鲁番市防疫工作要求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名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政策解释

吐鲁番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相关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995-7603011、7604183

(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

0995-7603025

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监督电话:12388(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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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吐鲁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

2.2022年吐鲁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3.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网址链接)